关于继续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工具产品符合性评估工作的通知
作者:ITSS分会秘书处
发布时间:2026-09-22 11:01:00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应用推广工作,按照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(以下简称 ITSS分会)2026年度工作安排,拟继续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工具产品符合性评估(以下称符合性评估)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 评估对象
继续评估对象:
监控管理类、过程管理类、决策支撑类、运维服务数据交换与共享类、应用性能管理类(APM)、网络性能管理类(NPM)、自动化类、开发运维类、配置管理库(CMDB)类、云管理平台(CMP)类、人工智能运维(AIOps)类、可视化类运维工具软件产品。
新增评估对象:
运维大模型、可观测运维工具软件产品。
二、 评估等级
符合性评估分为标准级和提高级两个等级。
1. 符合性评估标准级:产品具有《GB/T 36074.3-2019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3部分:技术要求》等相关标准中所规定信息技术服务工具“应”具备的功能(不包含接口相关项)。
2. 符合性评估提高级:产品具有《GB/T 36074.3-2019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3部分:技术要求》等相关标准中所规定信息技术服务工具“应”与“宜”具备的功能。
注:本次评估监控管理、过程管理、决策支撑三类产品将依据国标《GB/T 36074.3-2019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3部分:技术要求》,以前依据行标《SJ/T11435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技术要求》通过评估的产品可以申请重新评估。
三、 申请条件
1. 申请符合性评估的单位应是ITSS会员单位。申请符合性评估的产品应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。
2. 初次申请符合性评估的产品,只可申请符合性评估标准级证书。申请符合性评估提高级的产品,须已具有符合性认证标准级证书。
四、 评估优势
1. 通过符合性评估的单位将获颁《ITSS信息技术服务工具产品符合性证书》,由评估机构出具相应的ITSS软件产品测试报告,证书可以在ITSS官网查验,并可作为项目投标等活动的依据。
2. 通过符合性评估的产品及单位可以直接纳入由ITSS分会发布的《中国IT服务工具图谱》及《中国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名录》。
3. 通过符合性评估的产品可以推荐入围ITSS优秀产品、优秀案例等评选活动,也可以参与相关标准研制、应用推广等活动。
以上如有疑问,请与ITSS工具组联系:
联系人:
ITSS工具组:刘老师 15652345680
授权评估机构:
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孙鹏 13810887303
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易豪 18620036345
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王野平 139112629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