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布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通用要求2022版和能力成熟度2023版符合性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
作者:ITSS分会秘书处
发布时间:2024-12-17 14:55:00
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为持续做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工作,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(以下称ITSS分会)决定依据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(2020年修订版)》和《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(2020年修订版)》,于2025年3月起对GB/T 28827.1-2022《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(以下称通用要求2022版)和T∕CESA 1299-2023《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》(以下称能力成熟度2023版)开展符合性评估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初次申请
(一)2025年3月1日起受理通用要求2022版和能力成熟度2023版(引领级除外)符合性评估的初次申请。
(二)2025年6月1日起不再受理GB/T 28827.1-2012《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(以下称通用要求2012版)和ITSS.1-2015《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》(以下称能力成熟度2015版)符合性评估的初次申请。
二、再评估、监督评估
(一)自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通用要求2012版和能力成熟度2015版的获证单位,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依据原版标准提交相应申请;或者选择依据通用要求2022版和能力成熟度2023版提交相应申请。
(二)2026年1月1日起,所有获证单位均须依据通用要求2022版和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2023版提交相应申请。
三、符合性证书
2025年依据通用要求2022版和能力成熟度2023版完成了监督评估工作,获发新版证书。
四、其他相关事项
(一)评估机构应做好标准解读、政策宣讲和评估服务工作。
(二)申请单位应做好标准实施及落地工作。
(三)评估换版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(四)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应通过ITSS分会组织的通用要求2022版和能力成熟度2023版的培训与考试。(具体安排ITSS分会工作平台另行通知)
(五)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随时登录ITSS分会工作平台www.itss.cn,及时关注后台动态,按时完成相关操作。
2024年12月17日